一、《规划》中对于不同等级防护区是如何管控的
《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中风险等级统筹分析,将我市市域范围划分为四级防护区。一级防护区主要包括较分散的村镇、防火隔离带、规划人口较稀疏、无大面积集中开发的区域,管控重点是要创新区域消防管理模式,建立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加强消防宣传,推动群防群治,主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二级防护区主要包括一般城镇集中建设区、一般工业园区、一般民用住宅与公共建筑密集的区域,在一级防护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管控重点是要增设消防站点,补齐消防设施欠账,打通消防通道,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级防护区主要包括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高层和超高层住宅与公共建筑密集区、大型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品单位及其仓储物流园区集中的区域,在二级防护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管控重点是要结合实际需求加密消防站点,确保消防设施无欠账,有针对性地配置高精尖消防装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积极探索智慧消防建设和智能化管理,提高防火救援能力。四级防护区主要包括生产、储存石油化工类产品的石化企业以及装运该类产品的车站、码头等石化产业分布密集的区域,该区域的管控重点是要优化产业布局,建立专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配备相应装备,提高抗灾性。
二、《规划》中对于消防站布局是如何规划的
《规划》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设置要求,在各区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以规划路网为依托计算各消防站的服务可达范围,用于分析规划消防站布局的合理性,针对合理性有改进空间的消防站进行布局调整。同时,《规划》还重点结合了《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阶段方案)中的城镇开发边界,针对远期发展区域进行规划方案的布局优化,真正做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协调。
三、《规划》中对于京津冀消防协同发展是如何体现的
《规划》从加强京津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完善京津冀消防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社会消防治理体系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同时将为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共安全大格局建设的京津冀战勤保障基地和京津冀训练基地纳入《规划》当中,进行了具体的选址落位,为后续建设提供了上位支撑保障。
四、《规划》中对于消防设施落地建设是如何保障的
《规划》从制度保障、组织实施、落实保障、规划修订四个方面提出了规划落实的具体要求。特别提出消防设施的建设要与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各级政府及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职责,统筹消防预算资金,将《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