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邮政编码:300090;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27359900,电子信箱:59759829@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 联系人:王静萱 联系电话:022-27330119-8621 详情见附件: 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3年度).pdf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1),并经第20次总队办公会审议通过。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公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工作 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2023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分排名情况.docx
现将我总队起草的《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6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截止日前书面反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传真:27359900,电子邮箱:xfzdfzshc@163.com。 联系人:尹桂旭 联系电话:022-27330119-8623 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5号)要求,根据前期单位自评申请,所属消防监管部门梳理筛查,对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审核确认后向市消防部门申报,市消防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2023年度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842家(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强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强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张梦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大街消防救援站站长(大队级副职)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市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电话:27330119转8525)或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电话:27330119转8318)进行署名反映,匿名反映一般不予受理。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总队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要求,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5号),根据各单位前期申请,所属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申报,拟确定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845家。现将《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名单(拟定稿)》进行公示,征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意见。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日起,截至9月11日止,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符合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