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保密、密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火灾等灾害事故救援统计分析有关工作。
牵头组织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警情、灾情信息。按权限承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调动事宜,统一协调辖区内各类消防救援队伍接受调度,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处置。指导119接处警管理等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等有关工作。统筹培训工作。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和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退休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统筹负责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人员招录、培训、配备、晋升、管理、考核、定级等人事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灭火救援工作,承担预案编制、战术研究、执勤备勤和业务训练、演练等工作,指挥调度灭火救援行动。指导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业务建设,组织开展联勤联训等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地震、地质、洪涝、冰冻、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按规定参与相关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参与核生化、爆炸等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调度相关救援行动。承担特种灾害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执勤备勤和业务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与地方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
承担组织指导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负责制定消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需求调研、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消防科技有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队伍依法行使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承担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等有关工作。组织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基层消防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