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火灾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警情和灾情信息,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重特大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
(三)作战训练处。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工作。
(四)特种灾害救援处。组织指导特种灾害事故救援及其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工作。
(五)信息通信处。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七)人事处。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
(八)队务处。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和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
(九)纪检督察室。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视和执纪审查工作。
(十)审计室。组织开展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防火监督处。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指导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十二)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技术标准,指导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十三)科技处。承担消防科技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新闻宣传处。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十五)后勤装备处。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六)财务处。负责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灭火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和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日常工作由指挥中心、作战训练处、特种灾害救援处、信息通信处承担。
政治部。统筹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消防员队伍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组织教育处)、人事处、队务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