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主持召开第104次常务会议,听取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天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汇报,并就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方案内容紧贴天津实际,在全国方案基础上,增加了法律修订(《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划编制等项目,同步延伸开展“水源管理、养老机构、文物建筑、森林(公园)”等4类消防安全治理,明确8大项整治内容、细化28条具体措施,锁定各项任务责任部门,划定路线图时间表,基本上涵盖了全市各类突出火灾风险,体现出:治理领域“更实”、步骤设定“更细”、措施要求“更严”三大特点。
会议强调,要明晰责任抓落实,牵头部门要精细化责任分工,配合部门要认真抓责任落实到位,在三年整治行动中,要时时枕戈待旦,长效推进,做到措施具体、监管专业、督改严格,将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老旧场所等我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死死抓在手上不放松,将行动任务落实、落实再落实,将行动成果巩固、巩固再巩固,将火灾隐患整治到位、到底;要传递压力见行动,三年行动不要停留在“圈子里”讲,政府领导干部会上讲,把压力记到了本上,没有传递出去。各区要把压力逐级下传到社会单位,把三年整治行动当成是三年消防安全教育的过程,让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感到压力,感到害怕,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行动效果干出来;要较真碰硬有狠劲,三年行动决不能停留在办公室开会、以方案落实方案、以文件传递文件,消防安全整治更不能是“苦口婆心”讲道理,它不同于食品等方面安全,没有重头再来的改正机会。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拿出狠劲、韧劲,铁齿铜牙、青面獠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咬住不放,直至整改完毕,防止出大事故、出大问题;要打通通道保“两会”,应急、消防、住建、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务实安排部署,责任沉底到位,延伸到各社区、各企业、各班组,防范出大事故,不能添乱抹黑,坚决守住政治“护城河”。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要明晰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物业企业具体职责,尽快补齐法理依据短板,争取法律强力支持,及时印发工作方案,确保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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