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区长陈春江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消防支队公寓房及消防站建设议题

9月22日下午,和平区政府召开第147次常务会,专题研究消防支队消防站及公寓房建设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及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财政局、政府服务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支队详细汇报了消防站及公寓房建设需求,介绍了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了需要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会议研究确定,租赁产权隶属于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的赤峰道11号地块作为和平支队消防站及公寓房建设选址,该地块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独立院落,基本满足消防站及公寓房建设需求。
    会上,陈春江区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现实意义。公寓房及小型站建设,对提升小白楼地区的防灾减灾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提升消防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相关部门单位务必要认清消防站及公寓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力促项目尽快成型。二是加快项目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抓紧沟通租赁意向书签订、完善项目设计等相关事宜,抓好项目推进、加快建设进程,全面提速、尽快落地。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希望支队全体指战员以此次消防站及公寓房建设为契机,主动回应全区群众百姓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