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本市火灾危害,增强全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我总队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市范围印发执行。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邮政编码:300090;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意见,传真:022-27330119-8631,电子邮箱:tjxfhcc119@yeah.net。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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