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消防救援总队接到企业反映,有自称“天津市防火办公室”的人员,强制要求企业提供消防培训信息并要求由他们提供培训业务。市消防救援总队在此提醒,市消防救援总队内设机构中并无“天津市防火办公室”,也未要求或指定专门的企业进行消防培训。 市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广大企业和群众,如遇上述情况,可直接拒绝,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doc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21.11.15.doc 意见反馈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ocx
关于印发《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各支队: 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履行我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将《天津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通知.doc
为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消防安全,2021年3月至10月期间,对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相社会公告如下: 全市各区消防救援机构共对70余家社会单位136批次消防产品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合格消防产品104批次,不合格消防产品32批次,不合格率为23.52%。对各消防救援站内库存装备总计49件进行了开展了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合格消防装备38批次,不合格消防产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22.45%。 特此...
为增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相关制度质量,现将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信箱反馈(307367698@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联系人:李佳珊; 联系电话:27330119-8562) 信用管理-社会征求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