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修改版)以及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8月1日,发现涉嫌不满足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5家。经核查,不再开展执业活动的单位4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方法 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涉嫌不满足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我总队组织修订了《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市范围印发执行。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邮政编码:300090;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意见,传真:022-27359900,电子邮箱:xfjslbzx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 附件:《天津市火灾事...
从应急管理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通报了2021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具体见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105/t20210527_386104.shtml)。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市消防规划(2020—2035年)》(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6月14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电子邮箱发送至:pldmk@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工处(南开区南马路708号)或传真至022-2735990...
各单位: 为切实满足注册消防工程师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要求,部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如有修改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箱435993745@qq.com)。 附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4月21日 《考试大纲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具体内容见附件: 大型商业综合体信用评价.doc